Sharp Design亦與時並進,已註冊成為小型工程承建商,註冊編號: WC3178/2011 “小型工程監管制度”於2010年12月31日全面實施。 《建築物(小型工程)規例》訂明了126個小型工程項目(有關資料可參閱政府網頁)。 為確保只有合資格的承建商公司才可獲准進行相關的小型工程,承建商公司必須根據《建築物條例》註冊方能成為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。 “小型工程”分為3個級別,第I、第II第III級別。每類級別的小型工程,是為配合業界的分工情況,再細分為不同的小型工程類型和項目。 第I級別 包括較複習的小型工程 第II級別 複雜程度和安全風險較低的小型工程 第III級別 主要為一般的家居小型工程